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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公布2018年度节假日安排的通知
2024-12-27 05:52:28来源: -
尊敬的全体公民、各级政府部门及企事业单位:
根据国务院关于节假日安排的相关法规,结合我国传统文化和公众需求,国务院办公厅对2018年度节假日安排进行了规划。现将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元旦节:
时间:2018年1月1日,共放假一天。
工作安排:正常上班,企事业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休安排。
二、春节:
时间:2月15日至2月21日,共放假七天。期间包括除夕、正月初一等重要节日。
工作安排:在此期间,全民共享春节长假,期间各部门需做好值班安排,确保社会稳定和公共服务的正常运转。
三、清明节:
时间:清明节当天(具体时间以国务院公布为准),共放假一天。如遇周末则顺延至工作日调休。
工作安排:倡导文明祭扫,各地政府需做好交通疏导和公墓管理等工作。
四、劳动节:
时间:五一劳动节期间(具体日期待定),共放假一天或进行工作调休安排。届时全市范围内将进行庆祝活动。各单位需确保节日期间的安全生产和社会秩序。
工作安排:各单位需确保节日期间的安全生产和社会秩序稳定。全市开展各种劳动节庆祝活动,表彰先进劳动者等。各地旅游景区做好接待工作,保障游客安全出行。全市各公共事业单位做好值班安排,确保市民的正常生活需求得到满足。各地学校可以根据学校实际合理安排师生节假日放假和复课计划等安排等要求如期举行或组织有序举行纪念活动等的工作流程流程活动纪念性举行事件统筹协调和安全管理等措施及时关注及时更新及时更新上级最新动态科学合理地调配节日工作人员工作任务的实施以倡导弘扬健康科学的消费理念并努力营造浓厚的节日氛围提高市民的生活品质加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推进全民共建共享全民共享的节日氛围迎接五一劳动节的到来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创造安定和谐的社会环境节日氛围等要求和倡导做好各项安排措施积极做好宣传工作落实好相关精神工作指导思想上坚决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将为广大市民的节日增添丰富的文化娱乐活动各市州县要切实加强旅游安全监督管理采取有效的工作措施防范安全事故的发生并做好食品卫生管理宣传防范食品安全事故等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保障市民的合法权益并全力营造欢乐祥和的节日氛围以体现国家对于劳动人民的尊重和关怀同时为广大人民群众营造和谐温馨的氛围体现国家对于劳动者的尊重和关怀为广大人民群众营造和谐温馨喜庆的节日氛围切实做好节日期间各项工作为市民提供优质的服务保障市民度过一个欢乐祥和的假期等要求和工作内容。请广大市民按照通知要求合理安排个人行程做好出行计划享受美好假期时光的同时注意人身安全共同维护良好的社会秩序。具体事项请及时关注当地官方通知了解最新动态以确保节假日期间的安全和顺利度过假期享受美好的时光。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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